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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美蘭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谑忻捞m區白龍街道群上路58號的林業集團小區內的2臺電梯進行檢查,發現該電梯的管理使用者為海南捷馨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在管理使用電梯過程中存在未按規定配備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明確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崗位職責的行為。對此,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期限其于7日內予以整改。2023年12月5日,執法人員復查時仍仍未整改完成。
當事人拒不改正未按規定配備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第一款“電梯使用單位應當依法配備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明確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崗位職責!钡囊幎,屬違法行為。
鑒于本案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已相應履行了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及維保規則的規定,雖存在未按規定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的問題,但未造成危害后果。應給予從輕處理。
根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八十四條第一款“電梯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敝幎,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美蘭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